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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會議 #31-繼續十人小組課程及「自由」文章

地方會議 #31-繼續十人小組課程及「自由」文章

這一週,我們將繼續在大團體中研讀正統卡巴拉經典,特別是關於拉比 Yehuda Leib Ha-Levi Ashlag(Baal HaSulam)所著「自由」的第四週。同時,也會複習並交流「十人小組課程」中討論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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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地聚會的第一部分,我們將回到文章的一個關鍵點: 選擇正確的環境 同時還有來自 Michael Laitman 博士課程的新視頻片段。 在第二部分,我們將針對週三「十人課程」中的核心主題進行研討: 朋友之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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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聚會 「自由」 本週我們將繼續進行「十人組課程」和閱讀Baal HaSulam關於選擇自由的闡明,摘自「自由」一文。 如我們之前所提及,Baal HaSulam曾詳細寫作,為了協助學生達到創造的目的——與造物主的品質(愛與付出)達到形態等同性。本週我們將閱讀關於選擇正確環境的內容。 在本地聚會中,我們將閱讀文章節選,然後嘗試理解文中內容,隨後再次閱讀並就主題進行討論。 我們還有來自Rav Dr. Michael Laitman的其他片段,作為對文章的重要說明。 此外,我們還會根據「十人組課程」主題進行一次或兩次工作坊。 首先,快速回顧一下上週內容。 四個因素 根據Baal HaSulam,現實被劃分為四個因素。 這些因素對人的影響各不相同。 每個人都會受到其「根源」(「初始物質」,基礎)及其發展方式的影響。 人無法決定自己的根源或其發展。 根源即是主要且不可改變的本質:渴望接受。 第二因素 根源自身的發展方式——在一切變化中保持基本的種類。 這兩個因素(根源及其自我發展)各自獨立運作。 它們早於個人,決定其存在,個體由此誕生。 第三及第四因素 第三因素:內部環境的影響——與根源融合並賦予新特質的因素。 第四因素:外部外來因素的影響——如鄰居及周遭社會。 自由選擇 根據Baal HaSulam,人沒有自由選擇。 如果他有,那麼他的情況會更糟。 在「自由」一文中,自由選擇的要點會一步步被闡明。 理解自由選擇存在於何處,能讓人正確管理物質與靈性生活。 下一步 我們將繼續釐清四個因素: 兩個內部:基礎及其發展。 兩個外部:環境及其發展。 通過這一點,狀態本身將變得清晰。 我們將辨識出那個微小縫隙——那個使我們能自由生活的小小行動。 「自由」 …

在本地聚會的第一部分,我們將回到文章的一個關鍵點:

選擇正確的環境

同時還有來自 Michael Laitman 博士課程的新視頻片段。

在第二部分,我們將針對週三「十人課程」中的核心主題進行研討:

朋友之愛

本地聚會

「自由」


本週我們將繼續進行「十人組課程」和閱讀Baal HaSulam關於選擇自由的闡明,摘自「自由」一文。

如我們之前所提及,Baal HaSulam曾詳細寫作,為了協助學生達到創造的目的——與造物主的品質(愛與付出)達到形態等同性。本週我們將閱讀關於選擇正確環境的內容。

在本地聚會中,我們將閱讀文章節選,然後嘗試理解文中內容,隨後再次閱讀並就主題進行討論。

我們還有來自Rav Dr. Michael Laitman的其他片段,作為對文章的重要說明。

此外,我們還會根據「十人組課程」主題進行一次或兩次工作坊。

首先,快速回顧一下上週內容。


四個因素

  • 根據Baal HaSulam,現實被劃分為四個因素。
  • 這些因素對人的影響各不相同。
  • 每個人都會受到其「根源」(「初始物質」,基礎)及其發展方式的影響。
  • 人無法決定自己的根源或其發展。
  • 根源即是主要且不可改變的本質:渴望接受。

第二因素

  • 根源自身的發展方式——在一切變化中保持基本的種類。
  • 這兩個因素(根源及其自我發展)各自獨立運作。
  • 它們早於個人,決定其存在,個體由此誕生。

第三及第四因素

  • 第三因素:內部環境的影響——與根源融合並賦予新特質的因素。
  • 第四因素:外部外來因素的影響——如鄰居及周遭社會。

自由選擇

  • 根據Baal HaSulam,人沒有自由選擇。
  • 如果他有,那麼他的情況會更糟。
  • 在「自由」一文中,自由選擇的要點會一步步被闡明。
  • 理解自由選擇存在於何處,能讓人正確管理物質與靈性生活。

下一步

  • 我們將繼續釐清四個因素:
    • 兩個內部:基礎及其發展。
    • 兩個外部:環境及其發展。
  • 通過這一點,狀態本身將變得清晰。
  • 我們將辨識出那個微小縫隙——那個使我們能自由生活的小小行動。

「自由」

Rav Yehuda Ashlag,Baal HaSulam

遺傳財產

第一個原因的成因是根源,即其最初的物質。人是「有中出有」創造的,也就是來自祖先的思想。因此,在某種程度上,他就像從一本書複製到另一本書一樣。這意味著,幾乎所有父親和祖先所接受和獲得的事物,也在這裡被複製了。

但區別在於,這些都處於抽象形態,就像播下的麥子,必須腐爛並失去原來的形狀後才適合再種。同樣,人由精子所生:其中沒有祖先的具體形象,只有抽象的力量。

因為,祖先認知中那些已經成為觀念的東西,在他身上變成了單純的傾向,被稱為「本能」或「習慣」,甚至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這樣行事。這些確實是他從祖先那裡繼承來的隱含力量。如此,不僅物質財產由祖先繼承,連精神財產及所有祖輩從事過的觀念,也代代相傳。

因此,人們身上我們會發現種種傾向,比如信仰或批判傾向、滿足於物質生活或僅渴望精神道德圓滿、蔑視毫無價值的生活、吝嗇、順從、傲慢或害羞等傾向。

所有這些在人身上顯現的形象並非他們自己所獲得的財產,而只是祖先賦予的遺產。眾所周知,在人腦中特別有一個部位存放這些遺傳物,稱為「延腦」或「潛意識」,所有傾向都在那裡顯現。

但由於我們祖先通過經驗獲得的觀念在我們身上僅僅變成傾向,它們就像播下的麥子一樣,去除了先前的形態,只剩下空白,具有可接納新形態的潛力。在我們這裡,這些傾向會披上觀念的形態。這就被視為初始物質,也就是主要因素,稱為「根源」。其中潛存著他從祖先繼承來的所有獨特傾向,被定義為「祖傳遺產」。

請注意,這些傾向中有些呈現為負面形態,也就是與祖先相反。因此有句話:「父親心中所隱藏的,在兒子身上顯現出來。」

其原因在於,根源會脫去舊有形態以接受新形態。因此,它接近於失去祖先觀念的形態,如同在地裡腐爛的麥子失去舊有形態一樣。然而,它仍取決於上文所述另外三個因素。


開放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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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如何從一起學習中獲益?


環境的影響

第二個原因是一種不變的、直接的因果運作,與根源自身的屬性有關。也就是說,正如我們所釐清的,腐爛在地裡的麥子其生長環境——如土壤、礦物質、雨水、空氣和陽光——通過一連串長久而漸進的因果過程逐步影響著種子,直到它成熟。

而且那個根源重新獲得了先前的形態——麥子的形態——但在質與量上有所不同。從整體來看,他們完全不變,因此也不會長出大麥或燕麥。但就細節而言,卻因數量不同,比如一株麥子會長出一打或兩打麥穗,在品質上也會更好或更差。

這裡也是一樣:人,作為「根源」,被放在特定的環境之中,也就是社會。必然會受到其影響,如同麥子受到生長環境影響一樣,因為根源只是原始形態。因此,通過與環境和社會的持續接觸,他會逐步地在一連串接連不斷的狀態中受到它們的影響,因果相續。

此時,他在根源之中具備的傾向會發生變化,並轉變為觀念形式。例如,如果一個人繼承了祖先的吝嗇傾向,隨著成長,他會為自己建立一套觀念和想法,堅信吝嗇對人有益。雖然他的父親很慷慨,他卻有可能繼承相反的傾向——吝嗇,因為缺乏同樣是一種遺傳,就像擁有一樣。

又如,一個人從祖先繼承了開放心態,他也會為自己建立觀念和推論,認為開放是有益的。但這些觀念和推理又從哪裡來呢?他是無意識地從他的環境中獲得這一切,因為環境慢慢地將它們的看法和喜好以一種漸進的因果方式傳遞給他。

因此,人會將這些看作是自己通過自由思考獲得的財產。但就像麥子一樣,這裡也有一個不變的部分,那就是最終他所繼承的傾向仍然如同其祖先。這就稱為「第二個因素」。


影片片段


論朋友之愛

1)朋友之愛的必要性。

2)為何我選擇了這些特定的朋友,又為什麼朋友們選擇了我?

3)每個朋友是否應該向社會公開自己的愛,還是只需要內心感受朋友之愛並隱而不宣,不必公開表達?

眾所皆知,謙遜是大德。但我們也可以說,必須公開向朋友表達自己內心的愛,因為這樣會喚醒朋友們的心,使他們也能感受到彼此皆在實踐朋友之愛。如此一來,每個人都會獲得更大的力量去實踐朋友之愛,因為每個人的愛的力量都融合在彼此之中。

結果就是,當一個人本只有一分的力量實踐朋友之愛,若團體有十人,他便融合了十個同樣理解必須從事朋友之愛的力量。然而,如果大家都不展現自己正在實踐朋友之愛,那麼個人就缺乏了團體的力量。

這是因為要善意評價朋友非常困難。每個人都認為自己是對的,只有自己在從事朋友之愛。在那種狀況下,一個人實踐愛他人的力量就極其有限。因此,這項工作特別需要公開,而不是隱藏。

但人必須時時提醒自己社會的目標。否則,身體會模糊目標,因為身體總是關心自己的利益。我們要記得,團體的建立唯一目標就是實現愛他人,這將成為通往愛神的跳板。

只有堅信需要一個團體,使一個人能夠完全無所求地付出給朋友,才能達成此項目。換言之,組織團體不是為了讓人從社會獲得幫助和禮物,以取悅自己身體的接受器皿。那種團體成立於自愛,只會促使人性格中的接受器皿發展,因為現在他看見朋友正在幫助他獲取物質財產,有機會獲得更多物品。

相反地,我們必須記得,團體是建立在愛他人的基礎上,讓每個成員都能從團體獲得愛他人的力量和對自我的厭棄。當看到朋友努力消除自我、愛他人時,每個人都會與朋友們的意圖融為一體。

因此,如果團體有十人,每個人都會有十股力量去實踐自我消除、厭棄自我、愛他人。否則,一個人只會留下極有限的愛他人力量,因為他看不到其他朋友有在實踐,朋友是隱而不宣地愛他人。此外,朋友的表現還可能使他喪失追求愛人之道的渴望。在那樣的狀態下,他會從朋友的行為中學會,自己也落入愛己的支配。

4)每個人是否應該清楚知道每位朋友的具體需求,以便自己知道如何滿足他,還是只需一般性地實踐朋友之愛即可?


工作坊問題

1)為什麼創造目的的實現會通過朋友之愛體現?

2)「愛仍然是一件歸於心靈的事,而天性使心靈與之相悖」——那麼我們該如何愛朋友?我們的互助如何在十人組/團體中由一人傳遞到另一人,使大家最終共同到達朋友之愛?


下週見